2010-10-25 09:19来源:每日甘肃网-科技鑫报 记者 唐华伟 特约记者 王海军
省工商局“30条”意见助推旅游业发展,企业注册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70%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为破解甘肃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联合省旅游局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甘肃省工商局关于助推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放宽限制、降低门槛、强化扶持”方面推出“6个放宽”、“8个鼓励支持”共30条高“含金量”措施。
支持旅游业多元化
实行“6放宽”“8鼓励”“1简化”
“为了落实国扶47条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助推我省旅游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我们联合省旅游局组成调研组,就全省旅游产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调研,求计问策,数易其稿,形成了《实施意见》,其最大亮点就是放宽限制、降低门槛、强化扶持。”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意见》分4个部分,共30条,包括依托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准入平台,大力支持旅游业多元化发展;依托商标兴省战略平台,积极培育旅游驰名、著名商标;依托消费维权平台,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平台,积极帮扶旅游企业发展等方面。
在依托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准入平台、大力支持旅游业多元化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6个放宽”、“8个鼓励支持”和“1个简化”。“
6个放宽”即: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条件、放宽旅游行业经营范围和行业限制、放宽旅游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旅游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放宽旅游企业出资方式。
“8个鼓励支持”即: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支持国有旅游企事业单位改组改制、支持旅游大项目大企业发展、支持旅游业市场主体拓展融资渠道、支持旅游企业加盟连锁经营、支持“旅游创业援助计划”、支持旅游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
“1个简化手续”即:简化旅游企业年检手续,把申报年检与网上年检、委托年检、主动上门年检、企业聚集区域集中办理年检等方式结合起来,提供便利的年检服务。
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
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
《实施意见》中许多措施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对既有法律法规作了最大限度的突破。如企业集团的设立,国家规定母公司注册资本要达到5000万元,我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规定达到3000万元。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拥有3个控股子公司,即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除货币出资外,允许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
另外,对支持国有旅游企事业单位改组改制也提出了具体措施。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办理改制登记时,经批准,年检可以按企业改制进度延期。原专项审批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不再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允许旅游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实施债权转股权。
在支持旅游大项目大企业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重点旅游企业联系制度,扶持100户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旅游龙头企业优先发展,实行市、县工商局定点联系,重点服务。配合旅游部门扶持500个专业旅游村和1万户农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