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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出台《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2018/02/02/ 14:49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李莉

我市出台《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单项贴息最高300万元

  每日甘肃网2月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李莉)为规范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提高预算内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政策扶持、引导作用,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建设。2月1日,记者从市工信委获悉,市工信委依据《全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兰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攻坚工作方案》、《兰州市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兰州市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凡符合《兰州市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实施方案》规定的,围绕我市确定的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设项目;申报项目所属企业已进入兰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库;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建项目或当年竣工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上一年度至项目申报日固定资产投资应在2000万元以上(含),且自筹资金不低于30%;企业新建、扩建项目,上一年度至项目申报日固定资产投资应在5000万元以上(含),且自筹资金不低于30%条件的项目均可申请贷款贴息专项资金。

  项目单位申报贴息专项资金需提供兰州市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的复印件;属于新建项目的,需提供以下资料: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批复文件复印件;贷款完成的项目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凭证复印件、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上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报告复印件。(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与原件同时提交,经与原件核对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上报。)

  《办法》中强调,贴息额度将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利率贴息,利率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以上部分不予贴息。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一个项目一笔贷款申请一次贴息,贴息时限最长为一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对产业配套、投资额度大、发展前景好、带动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可适当提高贴息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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