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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房地产市场消费警示

 2020/03/12/ 14:37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 金奉乾

  每日甘肃网3月12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已经成为衡量人们生活幸福指数高低的重要指标,“购房”与“租房”热潮愈来愈高,在房屋购买、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逐年增多。尽管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维护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但房地产市场各类消费者投诉依然持续居高。

  2019年度投诉中反映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问题1

  买受人交付定金后,因个人原因如个人征信问题、首付款交付问题、房屋信息问题等等原因拒绝履行合同约定产生纠纷。

  问题2

  订立合同中,对标的物交割事项约定不清晰,权利义务界定模糊,造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问题3

  因被投诉人未尽到职业谨慎,致使买受人未能全面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草率订立合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问题4

  部分公司格式合同条款规定之权利义务不对等,造成买受人无法履行合同而产生纠纷。

  ?为确保购房、租房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避免合同纠纷与法律风险,兰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兰州市购房租房市民投诉、举报案件种类,特提醒广大市民在房屋购买、租赁等接受服务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

  提醒1

  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实地考察房源及周边情况、谨慎保留广告单等宣传资料,在签订合同时把宣传内容作为正式合同内容,最大限度减少因虚假宣传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提醒2

  广大市民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检查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双方权利是否平等以及合同是否成立,对于不能理解或不能接受的条款当场提出异议,同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消除心理弱势,杜绝霸王条款。

  提醒3

  购房者在购房前全面了解国家相关的房屋政策法规,是否存在限购情形,明确自身是否具备购买资格以及了解自身征信情况。

  提醒4

  购房者在购房时一要注意审查合同签订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二查房屋自身是否存在影响正常过户的情形,谨防合同欺诈,防止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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