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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出台金融服务新政策 两类机构可申请贷款风险补助

 2021/10/13/ 16:47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张丹

兰州新区出台金融服务新政策

两类机构可申请贷款风险补助

  每日甘肃网10月1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0月12日,记者从兰州新区财政局(国资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兰州新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绿金通”平台)作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兰州新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助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补助政策》)自2021年10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补助政策》所称小微企业是指在兰州新区注册成立、合法合规从事实体经济生产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诚信记录,并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划型标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补助对象包括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两类。

  在补助条件方面,享受补助政策的贷款业务需同时符合3项条件:银行机构通过“绿金通”平台实际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发放的贷款,且单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执行优惠贷款费率,不得收取额外费用;贷款必须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以及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

  《补助政策》规定,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发放符合“补助对象及条件”贷款的,可申请以下补助: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风险补助。根据“绿金通”平台完成小微企业首次发放贷款的情况,对达到一定户数(达到或超过30家)的前6家银行机构给予补助,其中前三位的各补助25万元,第四至第六位的各补助15万元。根据“绿金通”平台给予小微企业首次贷款担保的情况,对达到一定户数(达到或超过30家)且位于第一位的担保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

  据了解,申报工作一年开展一次,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担保机构按要求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至新区财政局(国资局),逾期视作放弃。

  每年4月1日前,由新区财政局(国资局)在“绿金通”平台上发布公告,组织开展上一年度的补助政策申报兑现工作;7月1日前,在“绿金通”平台上公示审核后的补助对象、补助金额。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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