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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良“校园贷” 青春不负“债”

 2022/09/19/ 18:22 来源:每日甘肃网

  新华保险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要求,在不断加强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宣传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切实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大权利,通过开展系列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2年,“金融联合教育宣传活动”期间,新华保险甘肃分公司将定期发布“以案说险在身边”消费风险提示,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并提示消费者远离非法“代理维权”、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帮助消费者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欢迎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

  案例简介

  近日,消费者小敏来保险公司咨询退保的相关事宜,工作人员耐心为其解答,在沟通过程中知其是被保人,其母亲为投保人,便指出需要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委托人进行退保。小敏回复不再退保并要求不要告诉其家里人。工作人员询问其退保的原因时,小敏说想购买一部苹果手机,但因为家里情况不好,每月固定生活费不足以支付。小敏回复表示退保之后,再另贷一点小额贷款,并向工作人员展示了QQ聊天信息,具体内容为“小额贷款并且可以分期还款,每月只需要还几百块”、贷款的金额、分期利息以及需要的资料信息等。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勿在非正规平台借贷超过自己偿还能力、大小不等的金额。

  案例分析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金融机构或者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借贷时通常无抵押无担保,但一些借贷公司存在高利借贷的情况。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秩序造成严重的危害。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此案中,工作人员察觉消费者小敏可能存在校园贷的风险,并对其进行了善意的提醒。

  消费风险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青少年消费者:

  一是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二是重视金融知识教育,学会甄别不良信息,远离“校园贷”,青春不负“债”。

  三是如果不慎借了不良校园贷,一定要立即告知学校和家长,尽早协商解决,千万不要陷入“以贷还贷”的恶性循环,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如果借款已经较多,应当联系学校、家长和放贷机构,寻求共同协商解决。如果负债金额、利息确实过高,或者难以协商,建议进行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援助。此外,如果遭遇不良校园贷机构的威胁、恐吓,应当及时报警寻求警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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