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要求,在不断加强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宣传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切实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大权利,通过开展系列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2年,新华保险甘肃分公司将聚焦保险消费,服务全流程环节的各个场景,精心编写消费风险提示案例,定期发布“以案说险在身边”消费风险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非法“代理维权”、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帮助消费者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欢迎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
案例简介
近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小赵电话提醒消费者李大爷记得按时缴纳本期保费,但李大爷回复称不想再继续缴纳并咨询退保相关事宜。在工作人员与其沟通交流过程中才发现,李大爷想要投资一个“养老服务”的项目,该项目工作人员讲解“投资一定金额后,不仅可以享受利息,还可以获得北京等一线城市的房屋居住权,投资越多,福利越好。”小赵立即提醒消费者李大爷其可能遇到了诈骗,让李大爷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办理退保,防止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并向李大爷再次讲解了其所持有的保险合同责任及退保相关事宜,建议李大爷如再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联系自己或者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条规定: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本案中,李大爷遇到的是“投资养老”骗局,不法分子可能会在小区等老人聚集的场所给老人灌输投资的概念,接着通过赠送礼品等手段博取老人的信任,进而打着投资收益的幌子行诈骗之实,可能会导致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消费风险提示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
1.老年人要提高法治意识,平时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
2.老年人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的可疑电话、短信,使用智能手机时不随便点击不明链接。
3.老年人要树立安全思维,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通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
4.老年人要保持警戒心理,警惕上门推销、各种知识讲座,不盲目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公司实力”,防止陷入骗子的套路。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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