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三年专项行动”目的
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三年专项行动”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密切配合,预防和打击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取得积极进展,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强化风险为本的意识,各级监察、司法、侦查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涉税犯罪等保持高压态势,并对所涉洗钱犯罪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三百一十二条等追究刑事责任。
“三年专项行动”要求
当前,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各部门: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
2.从修订反洗钱法和办理洗钱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加强情报线索研判和案件会商;
3.强化洗钱类型分析和反洗钱调查协查;
4.增强反洗钱义务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落实工作责任;
5.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能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依法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行为,尤其要加大力度惩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犯罪;
6.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构建完善国家洗钱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相关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节。
要点解读
1.明确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
(1)有组织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2)恶势力组织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3)软暴力
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2.重拳出击,严惩黑恶犯罪
依法严惩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对参与黑恶犯罪人员采取与普通犯罪人员不同的措施。
3.“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对涉黑恶犯罪财产全面调查、冻结、追缴、没收。加强反洗钱力度,对涉黑恶犯罪中涉嫌洗钱活动的,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将合力打击。
4.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5.保护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对黑恶犯罪人员依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举报人、控告人、证人保护人身安全。
6.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
出台意义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成果,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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