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财政局、人民银行分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现将《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印发你们,请组织做好解读宣传工作。
附件:《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4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甘肃矿区)。从业人员1578人,其中,在编947人,非在编631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建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4年,新开户单位4680家,净增单位1734家;新开户职工16.81万人,净增职工3.15万人;实缴单位42932家,实缴职工214.05万人,缴存额458.2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21%、1.49%、8.03%。2024年末,缴存总额4188.6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28%;缴存余额1578.39亿元,同比增长7.53%。

(二)提取
2024年,151.1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47.63亿元,同比下降2.1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87%,比上年下降7.91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2610.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3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43万笔194.93亿元,同比下降14.64%、12.69%。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0.17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1.71万笔、2429.54亿元,贷款余额1038.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55%、8.72%、3.4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5.81%,比上年末下降2.59个百分点。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28.3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 24.42%,比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7.21亿元。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6423笔、27.78亿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75.34亿元,异地贷款余额148.36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229.74万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00笔3.52亿元,累计贴息2921.71万元。
(四)购买国债
2024年,未购买国债,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截至2024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57.71亿元。其中,活期19.8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57.54亿元,1年以上定期267.8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12.4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5.81%,比上年末下降2.5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451439.05万元,同比增长5.94%。其中,存款利息128463.2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2881.23万元,其他94.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265896万元,同比增长9.6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44494.34万元,归集手续费7551.3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572.32万元,其他278.0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185543.05万元,同比增长1.07%;增值收益率1.22%,比上年下降0.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675.4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1180.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8687.13万元。
2024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0424.1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6401.72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1083.1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68192.4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29887.42万元,同比增长0.59%。其中,人员经费16757.89万元,公用经费2115.89万元,专项经费11013.6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713.65万元,逾期率0.1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1083.16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19.93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77%,国有企业占28.77%,城镇集体企业占0.76%,外商投资企业占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2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灵活就业人员占1.4%,其他占1.91%;中、低收入占98.15%,高收入占1.8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2%,国有企业占25.48%,城镇集体企业占0.81%,外商投资企业占0.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8%,灵活就业人员占9.09%,其他占4.42%;中、低收入占99.12%,高收入占0.8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3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85%,租赁住房占4.5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0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3%,出境定居占0.21%,其他占3.6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69%,高收入占1.31 %。
(三)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45%,90-144(含)平方米占82.3%,144平方米以上占9.25%。购买新房占74.7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71%),购买二手房占23.7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4 %,其他占1.4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6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3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54%,30岁-40岁(含)占45.41%,40岁-50岁(含)占13.22%,50岁以上占3.8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8.5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1.47%;中、低收入占99.16%,高收入占0.84%。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5.53%,比上年下降15.4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2024年,省住建厅等部门认真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服务提升行动,调整优化缴存使用政策,加大租购并举支持力度,数字赋能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一)稳步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指导各地在政策优化、服务提升、宣传引导等方面靶向发力,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指导陇南市、平凉市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于2024年11月获批成为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全年共有2.98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2.03亿元,共发放贷款622笔、2.2亿元。
(二)租购并举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一是持续优化线上服务,精简提取要件,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每月缴存额支付房租。全年租房提取11.99万人、15.94亿元,同比增长44.84%、33.17%。二是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省分行明确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指导各地完善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全年发放保障性住房贷款318笔、9964.65万元。三是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甘建金〔2024〕168号),优化房屋套数认定,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允许直系亲属共同参贷,首付款比例调整至下限20%,月还款额与月收入之比由50%提高至上限60%,更大力度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43万笔、194.93亿元。四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安排部署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共为缴存人节约利息支出约25.65亿元。
(三)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印发《甘肃省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甘建金〔2024〕81号),明确四个阶段10项具体任务,确定6家中心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召开全省数字化发展座谈会,围绕数据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现场服务指导16次,总结经验做法,梳理短板弱项,印发问题清单并定期跟进整改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在《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中推广了我省建立数据质量管控闭环机制的经验做法。
(四)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一是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依托智慧公积金平台实现提取偿还异地贷款、按月冲还异地贷款等11个高频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全年办理异地协同业务1.09万笔。二是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联合省大数据中心印发“一件事”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牵头建设全省贷款服务平台并上线运行,编制全省统一的实施清单、工作指南、部门联动办理标准和操作规程,压减办理时间、跑动次数、材料份数、办理环节70%以上。三是建立跨部门联办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省级“总对总”协同联办机制,推动实现法院查控、企业开办、企业信息变更、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离退休提取、企业迁移登记等业务“一件事一次办”。全年办理跨部门业务2.47万笔。
(五)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建设。全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文明行业标准,坚持办实事树新风、强队伍树典型,着力打造为民服务良好形象。“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新区管理部、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昌管理部、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窗业务大厅3个集体和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苗国珍、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国强、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陈莹、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蕊4名个人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报表扬。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得“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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