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认真贯彻落实监管机构要求,在不断加强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积极开展金融教育,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大权利,通过开展系列金融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5年,新华保险甘肃分公司将聚焦保险消费,服务全流程环节的各个场景,精心编写消费风险提示案例,定期发布“以案说险在身边”消费风险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非法“代理维权”、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帮助消费者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欢迎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
案例简介
消费者张先生患有糖尿病并伴有其他并发症,得知投保健康险可报销医疗费后,他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保险。签署投保单时,张先生隐瞒了曾经患病的情况。数月后他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其投保前已患相应病症且未如实告知,最终拒赔。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消费风险提示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对于保险公司在健康告知中询问的事项,应逐条如实告知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仔细阅读保险责任,了解产品内容,避免后续因不如实告知影响理赔。
免责声明
凡本网站注明"来源:XXX(非每日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每日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
相关新闻
- 2025年04月30日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新华保险一季度保费、净利润、新业务价值全面增长
- 2025年04月17日长图 | 我是新华保险 请查收我的新名片
- 2025年04月17日新华保险奋力书写“五篇大文章” 展现服务国家战略担当
- 2025年04月03日“新新向荣”新华保险与新东方前途出国达成战略合作 共创“保险+教育”服务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