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要求,在不断加强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宣传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切实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大权利,通过开展系列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2年,新华保险甘肃分公司将聚焦保险消费,服务全流程环节的各个场景,精心编写消费风险提示案例,定期发布“以案说险在身边”消费风险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非法“代理维权”、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帮助消费者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欢迎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
案例简介
近日,消费者王女士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反映称近期了解到所购买保险相关内容与业务员阐述不一致,业务员存在欺骗、误导行为,夸大保单收益,现申请全额退保。在接收到消费者的诉求后,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与该消费者及业务人员进行了联系,同时调取投保影像和新契约回访录音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销售过程无瑕疵。保险公司也结合产品,为客户进行讲解,建议继续持有。同时告知客户如果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保险纠纷诉调机制或者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中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中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此案中,消费者王女士称业务员存在销售误导的行为,但经过相关问题核查,消费者全额退保的理由不合理,证据不充分,故无法满足消费者全额退保的诉求。
消费风险提示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请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消费者应了解所购买产品的保险功能、保障责任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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