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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理赔案例 | 隐瞒病史不可取!后果可能很严重

 2022/10/21/ 16:11 来源:每日甘肃网

  案例详情

  Z省Y市的客户何某,2019年3月在当地体检确诊患有甲状腺结节、有恶性肿瘤嫌疑后,在随后的4个月时间内,隐瞒甲状腺病症,先后在8家保险公司投保多份人身保险,总保额累计341万元。2019年11月,何某在当地医院确诊甲状腺乳头状癌。出院后,何某相继向8家保险公司申请重疾险理赔,在获赔24万元后,因隐瞒病史被发现,剩余7家保险做出拒绝理赔的决定。

  2020年12月,何某主动至当地公安局投案。Y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何某犯保险诈骗罪,并向Y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查明认定,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隐瞒身患重大疾病进行投保,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何某在体检查出身患甲状腺结节,有恶性肿瘤可能的情况下,隐瞒病情,集中在短时间内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巨额人身保险,其非法骗取占有保险金的主观故意明显。鉴于其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主动揭发他人保险欺诈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决何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叁万元,同时扣押违法所得24万元返还保险公司。

  一审判决下达后,何某不服,提出上诉。Y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何某上诉称其对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其刚开始并不知道这样做会构成犯罪,请求二审从轻改判并对其适用缓刑。

  经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何某隐瞒身体患有甲状腺结节,且有恶性肿瘤嫌疑的体检情况,在短时间内以免检额度为限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其行为实质上就是隐瞒保险风险,虚构保险标的的行为,且其之后申请理赔以骗取保险金,足以认定其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主观故意。因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引申

  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案例分析

  保险是一个逆选择很严重的产品。保险公司希望健康的人购买,而健康的人大多不会着急考虑买保险;身有疾病或略有不适的人一般有较强的保险需求和投保意愿,但保险公司对此往往态度谨慎。于是,有些人就选择了带病投保。

  带病投保可以吗?答案是:可以,但是需要如实告知!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于带病投保的处理通常有5种结果:

  1、正常承保:告知的事项对投保的影响不大,保险公司会给出正常投保的结论。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2、加费承保:已有病史增加了以后罹患重疾的风险,需要用比普通人高的费率进行承保,之后出险是完全可以进行理赔的。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承保结果。

  3、责任免除:某一部位或器官罹患重疾的风险很大,不过其他的脏器还好,这时通常给出责任除外承保的结果。也就是说,除外的器官或部分发生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他部位的疾病出险是可以正常获得理赔的。

  4、延期承保:目前健康状况不明,需要一定时间观察,待明确诊断后才能决定是否承保。

  5、拒绝承保:保险公司在核实了提交的资料后发现风险超过了公司的承受范围,这时就会拒保。

  如实告知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能以投保时的身体健康状况为理由拒绝赔偿。故意未如实告知,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以隐瞒了被保人身体健康状况,影响了保险公司作出承保决定,从而拒绝赔偿,且不退还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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