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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投保务必如实告知,诚信享受保险保障

 2024/09/19/ 15:50 来源:每日甘肃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新华保险近日全面启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以“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为活动口号,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以“四个聚焦”为主线,开展“消保县域行、金融惠民行、消保教育行、金融诚信行”四个系列八项活动,全力奏响新华保险“金融教育宣传月”进行曲。

  活动期间,新华保险持续发布“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观念,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提醒消费者提高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消费者远离非法“代理维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电信诈骗,欢迎广大消费者关注。

  案例简介

  消费者陆先生是某运输公司的领导,非常关心员工的福利和安全,想要为员工集体投保团体意外险,于是找到了在保险公司工作的亲戚张女士,希望张女士能根据运输公司的实际情况,推荐一款适合为公司员工投保的团体意外险。

  张女士从专业的角度提醒陆先生,在投保时需详细说明不同公司员工的具体工种,不同工种的风险等级不同,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信息评估风险并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陆先生按照张女士的建议,向保险公司详细提供了其运输公司所有员工的岗位职责信息,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注意到有部分员工从事的是“五类职业”,属于高风险职业,最终,保险公司在综合评估陆先生运输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性质后,对于从事低风险职业的员工予以标准承保,对于从事高风险职业的员工予以加费承保,确保每个员工都能享受保险保障。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首要原则,随着社会公众风险管理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保险的接受度也在不断提升,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通过购买保险来分散潜在的风险。在投保过程中,消费者需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和职业类别等信息,避免隐瞒或故意误导保险公司,以确保保险合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本案中,陆先生向保险公司如实提供了公司员工的工作岗位信息,保险公司以此为依据,对不同职业类别的员工采取了差异化承保的方案,为所有员工都提供了必要的保险保障。

  消费风险提示

  新保侠提醒广大消费者,基于诚实守信原则,消费者在投保保险时,务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方能安心享受保险保障:

  一是在投保保险时务必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需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财务状况、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别等关键信息,只有诚实守信,才能更好地享受保险保障。

  二是了解未如实告知可能导致的后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甚至可能不退还投保人已交纳的保费。

  三是有疑问要及时咨询了解。消费者在投保时如有任何疑问,可及时咨询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联系公司的客服热线,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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