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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人”可以代办“代理退保”? 当心落入维权陷阱

 2021/03/15/ 11:37 来源:每日甘肃网

  近期,中国银保监会、甘肃银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多次发布提示提醒,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信用保证保险”信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有的甚至打着“专业保险维权”的名义,进行恶意投诉退保。

  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而且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正确认识信用保证保险

  “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也称“融资性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作为投保人,具有合法贷款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被保险人,当投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时,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代为偿还的保险业务,具有融资增信和风险保障的功能。实践中,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往往要求借款人通过购买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供还款保障,以获取贷款资格。

  “代理退保”套路详解

  根据对现有案例归纳总结,“代理退保”骗局一般有六大套路,大家遇到类似情况需要多加小心。

  1.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进行虚假宣传,声称可以“无条件办理退保”或进行“保单升级”,部分不法分子还会假冒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

  2.诱导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甚至要求消费者提供银行卡原件及取款密码、要求消费者提供“担保人”。

  3.利用消费者身份证信息办理新的电话卡和银行卡,冒充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保单的联系电话及银行卡信息。

  4.为消费者提供一份话术,要求消费者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诱骗销售人员回复,进行虚假取证;或者在没有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通过手机软件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捏造歪曲保险机构存在违规的虚假事实。

  5.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的联系,要求消费者签订“全权”代理协议,并要求消费者不与保险公司接触,不得就投诉问题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

  6.诱导消费者签订第三方电子支付协议,若保险公司同意退保,退保金到账后立即通过电子支付划扣“手续费”,“手续费”比例一般为退保金额的50%左右。

  谨防“代理退保”产生的风险

  为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特别提醒保险消费者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获取消费者信任,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多起“代理退保”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第二,是个人信用不良记录风险。消费者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及办理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后,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缴纳保费。如有逾期或违约,将会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对未来个人的贷款、出行、就业、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严重的可能面临无钱可贷,无险可保困境,得不偿失。

  第三,选择正规渠道办理、认真了解业务流程。消费者应通过金融机构正规渠道办理个人借贷业务,保险机构可通过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为个人获得贷款提供增信支持。消费者办理上述业务时,必须先了解业务流程,仔细浏览操作提示,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投保提示、保险条款、告知事项等相关文件,切勿随意输入个人信息,盲目点击确认,确认署名后,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选择正规渠道维权。投保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后产生纠纷,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监管部门消费维权热线等合法渠道解决,也可以申请保险纠纷调解或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并对自己提供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切莫采取多次重复投诉、缠诉和闹诉等方式。对于一些机构和个人以牟利为目的,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的,消费者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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