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针对残障人士骗局
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华保险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要求,在不断加强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宣传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切实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八大权利,通过开展系列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2年,新华保险将聚焦保险消费、服务全流程环节的各个场景,精心编写消费风险提示案例,定期发布“以案说险在身边”消费风险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维护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远离非法“代理维权”、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帮助消费者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欢迎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
案例简介
2022年3月,消费者王女士致电保险公司,表示近期一位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罗某与其联系,称公司新推出关爱残障人士的回馈活动,免费赠送10万保额的保险。王女士在与罗某沟通过程中表示自己3年前中风导致下半身瘫痪,虽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但未做过残疾鉴定,罗某表示可以协助办理残疾人证明,但需要交纳1000元保证金,残疾人证明办理后保证金会返还。王女士高兴之余仍有疑虑,于是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热线进行确认。
经核实,罗某并非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保险公司也并无该赠险活动,工作人员建议王女士不要盲目转账。另外,王女士有一份保险合同已满期,工作人员建议王女士在保险公司的APP上操作办理满期领取手续,王女士担心网上操作不安全,且自己年龄较大,不会操作,保险公司耐心介绍了官方APP办理业务的安全性,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上门指导王女士下载保险公司APP,讲解常用功能,并办理了满期领取手续,同时列出可以自助办理的业务以及操作步骤,方便日后使用。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第六十条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残障人士与外界交流比较少,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弱,更需要提升自身的风险风范能力,本案中,罗某正是利用王女士缺少必要防范心理,渴望获得保险保障和得到身份认证等现实需求而进行诈骗,幸好王女士关键时刻保持理性,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核实,避免了财产损失。
消费风险提示
据中国残联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中国各类残疾人总数已达8500万,约占中国总人口比例的6.21%,关爱残疾人,已经成为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做好残障人士的金融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是金融机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小编在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特别是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在金融消费者的过程中,务必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消费,提高防骗意识,增强警觉,如遇到可疑问题,请及时和家人反馈商量,第一时间拨打金融机构的官方客服电话核实,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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