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金保险的含义
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市场上年金保险通常包括两类:一类是养老年金保险,养老保险通常采用年金保险的方式,一般为终身年金保险,今天介绍的年金保险主要指养老年金保险。另一类是教育年金保险,该年金保险是儿童教育金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定期年金保险为主。
年金保险与人寿保险虽然都是以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但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人寿保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为被保险人因过早死亡而丧失的收入提供经济保障,保障的是其他人的利益,而年金保险以生存为给付条件,是预防被保险人因寿命过长而可能丧失收入来源或耗尽积蓄而进行的经济储备,保障的是自己的利益。
二、年金保险的分类
人寿保险产品按照设计类型分为普通型人寿保险和新型人寿保险。
普通型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新型人寿保险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等。
(一)按交费方式划分
按交费方式,年金保险可以分为:
(1)趸交年金。一次交清保费的年金,即指投保人一次全部交清年金保险费后于约定时间开始,由年金受领人按期领取年金。
(2)期交年金。在给付日开始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年金,即指保险费由投保人采用分期交付的方式,并于约定年金给付开始日期起由年金受领人按期领取年金。
(二)按给付开始日期划分
按给付开始日期,年金保险可以分为:
(1)即期年金。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即行按期给付年金。
(2)延期年金。合同成立后,经过一定时期或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后才开始给付的年金。
(三)按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划分
按给付方式,年金保险可以分为:
(1)终身年金。年金受领人在有生之年一直可以领取约定的年金,直到死亡为止。
(2)最低保证年金。为了防止年金受领人早期死亡而过早丧失领取年金的权利产生了最低保证年金。
(3)定期生存年金。即年金的给付以一定的年数为限,若被保险人一直生存,给付到期满;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死亡,则年金给付立即停止。
(四)按被保险人数划分
按被保险人数,年金保险可以分为:
(1)个人年金。以一个被保险人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的年金。
(2)联合年金。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均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的年金。
(3)最后生存者年金。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一个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年金。
(4)联合及生存者年金。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一个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但给付金额随着被保险人数的减少而进行调整的年金。
(五)按年金给付水平是否有变化划分
按照给付金额是否有变化,可以将年金划分为定额年金保险和变额年金保险。
(1)定额年金保险。定额年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保证对所收取的年金保费至少以约定金额定期给付的年金。
(2)变额年金保险。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变额年金保险是指保单利益与连结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价格相关联,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具有最低保单利益保证的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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