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精心策划开展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新华保险将通过官微刊发系列图文,普及金融保险知识,提示金融消费风险,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自身合法权益。

遵循“适当性”原则 投保保险更“稳当”
2020年2月,金融消费者王先生打算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险,经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小李介绍,王先生对分红保险非常认可,希望趁自己年轻,“一步到位”,为自己选择了一款十年交费,每年交费五万的保险。小李在了解王先生的年收入和家庭主要支出后向王先生表示,自己有义务将合适的保险介绍给合适的消费者,建议王先生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和交费额度,每年交纳的保费不要超过年收入的20%,未来收入增加了,可以再投保一份。听了小李的介绍后,王先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投保了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及合适的交费额度。
近年来,监管部门陆续出台新政策强化“消费者适当性”原则,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究竟什么是“适当性”原则,金融消费者在投保保险过程中又如何实现“适当”呢?
通常来讲,“适当性”原则是指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及其服务与客户需求、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对应的金融知识和投资理财经验之间的契合程度。《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写明:“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开展消费者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保险公司应遵循“三适当”原则,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新保侠”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投保保险过程中,应根据自身情况,多方面考虑后自主做出决定,投保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消费者投保保险需选择正规渠道
保险消费者在投保保险时,第一步要认清保险机构以及保险机构销售人员的资质,消费者应从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或在保险机构办理有效职业登记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若是对销售机构或人员有疑问可以通过官方客服热线进行确认,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投保保险产品。
消费者投保保险需选择合适产品
保险消费者投保保险产品时,需根据自身的风险保障需求,提前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范围等,在全面了解保险相关信息后,再结合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不要被他人的意见所左右,最终的决定还是要消费者自己决定,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合适的保险产品。
消费者投保保险需选择适当额度
保险消费者需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确定每年在保险产品上的资金投入,在投保保险时,要结合自己的承受能力来决定投保保险的交费额度、交费方式等,并不是保额越高越好,也要考虑后期交费压力,为不影响个人和家庭财务状况,建议交费一般不要超过年收入的20%,这样可以兼顾交费的连续性和保障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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