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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理性投资防风险,三适当原则要了解

 2024/09/04/ 09:55 来源:每日甘肃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和总公司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新华保险甘肃分公司近日全面启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以“金融为民谱新篇 守护权益防风险”为活动口号,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以“四个聚焦”为主线,开展“消保县域行、金融惠民行、消保教育行、金融诚信行”四个系列八项活动,全力奏响新华保险甘肃分公司“金融教育宣传月”进行曲。

  活动期间,新华保险甘肃分公司持续发布“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面向重点人群,聚焦投资者适当性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观念,普及消费者维护自身八项权利,提醒消费者提高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消费者远离非法“代理维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电信诈骗,欢迎广大消费者关注。

  案例简介

  陈爷爷是一位70岁的退休工人,最近他收到了一位保险代理人的推荐,介绍了一款高收益的投资型保险产品。此代理人声称,这款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达8%,远超过一般的储蓄工具,是理想的养老规划选择。陈爷爷被高收益所吸引,想要购买这款保险产品。

  但心中仍有些许疑虑,将此事告知家人,询问意见。女儿在知晓此事后,经过与其保险公司的朋友沟通了解后,不建议购买。

  案例分析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开展消费者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三适当”原则具体指的是:

  金融产品适当性:金融机构在销售过程中,要根据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财务状况等因素,向消费者推荐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以保护消费者利益,避免消费者购买不适合自己的高风险产品而遭受损失。

  销售渠道适当性:金融机构在选择销售渠道时,应当基于金融产品的特点和相应的客户群体特征,选择适当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以确保金融产品和服务能够与目标市场客户需求相匹配。

  目标客户适当性:金融机构在设计产品和服务时,应当明确目标客户群体,确保产品与服务与客户的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相匹配。

  风险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要充分了解自身需求。依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财务状况和保险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二是谨慎选择保险产品。选择正规保险公司的产品,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风险收益特征等关键信息。

  三是注意销售人员的合规性。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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