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新华保险近日全面启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以“金融为民谱新篇 守护权益防风险”为活动口号,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以“四个聚焦”为主线,开展“消保县域行、金融惠民行、消保教育行、金融诚信行”四个系列八项活动,全力奏响新华保险“金融教育宣传月”进行曲。
活动期间,新华保险持续发布“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面向重点人群,聚焦投资者适当性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观念,普及消费者维护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提醒消费者提高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消费者远离非法“代理维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电信诈骗,欢迎广大消费者关注。
案例简介
2024年8月,“金融教育宣传月”前夕,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某社区组织开展面向老年消费者的金融教育活动,通过设置活动展台、提供免费咨询、发放单页折页等形式,普及金融保险知识,提示金融消费风险,提醒防范电信诈骗。
活动期间,李阿姨主动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咨询,表示自己前几天接到了一个自称是“社区工作人员”的来电,该“工作人员”称,鉴于李阿姨信用记录良好,特为李阿姨推荐专属老年人免费的“养老金领取资格”,只需在手机上注册登记个人信息,绑定银行卡,并进行实名认证,便可每月领取一笔“养老金”,因名额有限,需要李阿姨尽快在手机上操作“实名认证”。李阿姨听完后非常心动,随即点击“工作人员”发来短信上的链接,按照提示完成了个人信息登记、银行卡绑定、人脸识别等“实名认证”手续,获得了所谓的“养老金领取资格”。
今天,李阿姨看见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就顺便过来咨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认真听完李阿姨的描述,并查看了李阿姨收到的短信后,意识到李阿姨可能遇到了电信诈骗。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建议下,李阿姨赶紧查看自己银行账户,发现已经被转走了1000元,李阿姨意识到自己遇到了电信网络诈骗,随后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帮助下报警寻求帮助,并对银行卡进行了挂失处理。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规定:“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不法分子以“免费”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进行网络注册和实名认证,随后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实施诈骗,并成功骗取了老年人的资金。李阿姨在得知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后,及时报警,并挂失了自己的银行卡,才避免了更大的经济损失。
消费风险提示
“新保侠”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形时,一定要做到以下四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1.多想多问,不盲从盲信
消费者要保持清醒、冷静,遇事多与家人亲友沟通,不要轻易听信不法分子的说辞、套路,以所谓的“高收益”“专属产品”等名义为诱饵,造成财产损失。
2.保持警惕,不随意上网操作
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或官方网站下载运用软件或APP,上网或使用手机时,不要随意下载、登录、点击、扫描不明的APP、网站、链接、二维码等,防止按照他人的指导路径进行操作,进而掉入诈骗陷阱。
3.注意安全,不泄露个人重要信息
要审慎对待身份核验、人脸识别、线上确认、验证码输入等环节,不在陌生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操作。不在陌生软件或非法网站上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验证码、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个人重要信息被非法收集使用,给个人带来后续影响和风险。
4.防止上当,不向无关账户转账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社区等官方机构均不会要求消费者向任何账户转账,凡是要求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法定账户”等进行转账的多为诈骗行为。消费者要尽量核实对方信息,关注金融机构风险提示,准确判断后才进行后续操作。如发现被诈骗后,要保留好证据资料,并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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